基藥三年一改 目錄怎么進
導讀:2009年,國家啟動了基本藥物制度,規定目錄實行動態管理,原則上三年一調整,并分別出臺了2009版和2012版,未來基藥目錄仍將繼續擴容,企業可根據基本藥物的遴選原則和重點,為新基藥目錄做好準備。
2014年11月6日,國家衛計委藥政司基本藥物目錄處處長李波在會議上發表了題為《基本藥物制度相關政策交流》的主題報告。
報告中提到了基本藥物遴選的問題,李波表示,優先以藥典為基礎,所遴選的基本藥物劑型規格均優先選擇2010版中國藥典收載規格;符合臨床實際使用需要,在同一品種有多種劑型規格情況下,均優先納入符合臨床實際用藥需求、臨床使用較多的規格;充分考慮劑型規格的可獲得性,能夠保障供應,慎重考慮獨家規格;關注特殊人群用藥,充分考慮兒童、老人用藥需求,確保常用藥物劑型規格完整。
李波指出,國際經驗為我國《國家基本藥物目錄》遴選與調整提供借鑒,包括增加遴選標準的可操作性,增加遴選與調整程序的透明度,增加證據的挖掘、使用與評價,以及明確目錄所覆蓋的疾病范圍。
李波認為當前的形勢背景要繼續加大投入,注重發揮市場作用;實行醫療、醫保、醫藥三聯動,強化公共衛生服務,推動醫改向縱深發展;完善基本藥物制度;實行以省(區、市)為單位,采取招采合一、量價掛鉤、雙信封制等辦法;鼓勵地方根據實際進行不同方式探索,進一步增強醫療機構在藥品招標采購中的參與度;開展臨床必需但用量少、市場供應短缺藥物定點生產試點;建立健全低價、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機制。
李波表示,保障群眾基本用藥、安全用藥,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目標和任務,是重大民生工程。一直以來,部分常用低價藥品出現供應不足甚至斷供的情況,不能滿足患者用藥需求。保障常用低價藥品供應是貼近群眾需求、回應群眾關切、減輕群眾負擔的重要民生工作,利國利民,勢在必行。
最后,對于特殊人群藥品供應保障,李波表示WHO各成員國目前還沒有本國的兒童基本藥物目錄。目前兒童用藥缺乏主要是因為生產兒童藥品成本高、利潤少,兒童臨床數據難以獲得,同時缺乏兒童用藥產業扶持政策。各國主要通過完善研發審批政策、加大專利保護、多種形式補助企業以及強化用藥安全監督鼓勵兒童用藥。
來源:米內網